各单位:
为规范人员管理,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学校将对从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即将试用期满的新进教职工进行试用期考核。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1、2017年7月1日起,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新进教职工,需在一年试用期结束前的一周内,填写《西南大学新进教职工试用期考核表》(见附件),并交所在单位,参加考核。
2、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结果,作为新进人员是否续聘的直接依据。各用人单位需每月及时对当月试用期满的新进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3、人事处每月15号和30号集中受理各单位提交的考核结果,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续聘的决定。如遇寒暑假,考核工作顺延至下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
另,2017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新进人员,如果单位没有进行试用期考核的,请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试用期的补充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各单位今后应按月对试用期满的新进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此次补充考核后,人事处将不再受理试用期的补充考核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韦苏茜、郑洁
联系电话:023-68251084
附件:西南大学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表.docx
西南大学人事处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