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校巴渝学者特聘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264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现对我校2018年巴渝学者特聘教授人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推荐数量
1. 在渝本科高校面向海内外遴选聘用具有一流水平、领军才能的高层次人才。
2. 全校推荐人选校内在职不超过2名;2018年9月以后拟由市外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也可予推荐。各二级单位仅限推荐1名校内在职人选;另外,拟从市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择优推荐。
二、申报条件
1. 热爱祖国,遵守法纪,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自然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1年以上国外留学或者工作经历。海外应聘者应担任助理教授或相应职务。
4. 胜任核心专业课程讲授任务。
5. 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在创新性研究方面取得代表性成果。作为第一作者,近三年在SCI、SSCI、EI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者在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国内应聘者应主持有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6. 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7. 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8. 身体健康。
9. 保证聘期内全职到校工作,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不少于60学时,面向学生开展学术讲座每学年不少于4次。
10. 高校从市外引进的急需紧缺学科人才、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等条件;对于人文社科类专业及特殊学科应聘人选,国外学习、工作时间可适度放宽。
11. 已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市级同层次人才项目的市内人选,之前已聘任“巴渝学者”特聘教授的人选,不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三、申报程序
1.9月21日前,个人向所在单位(院、部、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为《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
2.9月25日12:00前,所在单位(院、部、所)组织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附件3、附件4、附件5的纸质件、电子件)报人事处(北区图书馆逸夫楼202室)。
3.9月28日前,校学术委员会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确定拟推荐人选。
4.9月30日前,学校对拟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
5.10月9日前,人事处将申报材料报送重庆市教委。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按照要求填写,请勿修改表格格式或超过字数要求,《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汇总表》纸质件应由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及学术委员会分委会主任签字,单位盖章;二级党委对申请人的政审意见,应由二级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二级党委公章。
2.申请人请按照材料报送清单(附件6)准备好申报材料。附件材料在学校确定拟推荐人选后,再提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召锋
联系电话:023-68254265
电子邮件:rencai@swu.edu.cn
人事处
2017年9月18日
附件:
2018年巴渝学者申报通知附件.zip
附件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校巴渝学者特聘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264号)
附件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等学校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4〕48号)
附件3:重庆市高等学校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4:2018年重庆市高等学校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5:申报人所在二级党委的政审意见
附件6:候选人材料报送清单(校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