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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12月30日 10:1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CSC”)发布的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安排,现正式启动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留学类别及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二)申报条件

1.须符合该项目《选派办法》中的具体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03

二、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1月7日止

1.材料清单

请申报人员填写提交如下材料:

1)《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1);

2)《单位推荐意见》(附件2);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附件3);

4《申报材料自查审查表》(附件4)

(5)在研项目证明(人文社科类)(附件5)

(6)《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6)中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意: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2.材料提交要求

请按照《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顺序编号整理请控制在10MB以内),放入以“单位-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压缩后,提交至所在单位汇总推荐。

(二)学院审核推荐:1月8日止

1. 推选单位整理申报的电子申报材料,审查资格条件,确定推荐人选。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信念、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纸质件须所在单位签字盖章(语言精炼、表达清楚、逻辑有序,且富有针对性)。(纸质件)

2. 推选单位审阅申请人的研修计划,根据学科发展需要,明确研修任务,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

3. 推选单位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自查审查表》进行审查,纸质件需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纸质件)

4.《单位推荐汇总表》纸质件须所在单位签字盖章(有副处级干部申报者,须由组织部审批)。(纸质件)

请于1月8日17:30前将以上3项纸质件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被推荐人的所有申报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及汇总后《单位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chuguo@swu.edu.cn

(三)网上申报:1月5日-1月10日

被推荐人可在1月5日前,登陆网报平台,先行填写内容。

1月5日网报系统正式开放,开放后即可选择申报项目,进行提交。请务必在1月1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

网报平台:http://apply.csc.edu.cn 

(四)终稿纸质材料提交:1月11日止

1.申报人提交网报系统后,下载带有系统自动生成编号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1份,请贴上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提交打印件;

2.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提交1套完整的申请材料(用回形针或票夹固定,勿使用订书针等其他固定工具),顺序整理;

3.1月11日11:30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注意事项(附件7):请申报人员在申报前务必仔细阅读

(二)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06

(三)派出与管理:按照CSC及学校相关规定,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

(四)留学资格有效期调整至:2020年6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于建行

联系电话:023-68367955

    电子邮箱:chuguo@s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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