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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应急管理专家组聘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04月30日 17:4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应急管理专家组聘任的通知》(渝应急发〔2019〕42号)(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我校关于做好应急管理专家组聘任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家聘任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熟悉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防治的方针政策,掌握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政策水平,在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应具有高级(科研单位和高校为正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能胜任现场工作;

(五)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特殊专业人士和相关行业知名专家的年龄及职称可适当放宽。

二、拟推荐专业

专家组按专业类别分为综合组及应急救援组、火灾组、防汛抗旱组、地震地灾组、石油化工组、工贸组、煤矿组、非煤矿山组、交通运输组、建设组、城镇消防、特种设备组等专业组,拟推荐学历及职称专业包括:物理学类、化学类、地质学类、力学类、机械类、仪器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土木类、水利类、测绘类、化工与制药类、地质类、矿业类、交通运输类、建筑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公安技术类、林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等。

三、时间安排及提交材料程序

(一)专家的遴选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由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二)重庆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聘任推荐表》(附件二)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由各单位2019年5月611:00前报送北区图书馆逸夫楼201师资科樊莉萍,电子材料发357759894@qq.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莉萍

联系电话:68367955

 

 

人事处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关于做好应急管理专家组聘任的通知 渝应急发〔2019〕42号.doc

附件2:重庆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聘任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