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遴选通知》(留金欧﹝2020﹞789号),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做好申报准备: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访问学者
(二)留学期限:不超过(含)3个月
(三)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留学资格有效期:2021年12月31日
(五)申报条件、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详见《2020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遴选通知》(附件1)
二、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11月5日止)
1.材料清单
请申报人员填写提交如下材料:
(1)《单位推荐汇总表》(电子件,附件2)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电子件,附件3)
(5)《申报材料自查审查表》(纸质件和电子件,附件4)
(6)其他应提交的材料(电子件,参见附件1)
注意: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2.材料提交要求
按照《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顺序编号整理(请控制在10MB以内),放入以“单位-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压缩后,将电子档提交至所在单位汇总审核推荐。
(二)单位推荐(11月10日止)
1. 材料审核和资格审查
所在单位对申请者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对申请者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确保满足申报条件。
2. 政治素质考查和师德考核
所在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对申请人做政治素质考查和师德师风考核,并形成意见填写《西南大学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考察表》(附件5),考察结果将由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复核备案。
3. 同专业领域专家评议推荐
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同专业领域专家评议推荐,一般采用会评形式,会评专家不得少于3名且为具有三个月以上出国留学工作经历的教授。专家会评前,由工作人员将申请人材料提前1天发送给专家进行材料熟悉。根据需要可组织申请者面试,并对评议指标进行逐项打分,明确申请者的推荐排序,填写《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6)。
4.学院提交材料
请于2020年11月10日17:00前将以下(1)到(5)项纸质件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同时将(1)、(2)项和被推荐人的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及电子件命名方式:学院+姓名+2020俄乌白。
(1)《单位推荐汇总表》(纸质件须所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2)《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7,纸质件须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3)《专家评审意见表》(纸质件须专家签字、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4)《申报材料自查审查表》(纸质件须申报人签字、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5)《西南大学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考察表》(纸质件须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三)学校审核:2020年11月20日前
学校根据留学基金委要求,完成申报材料审核工作,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待申请人网络申报完成后,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四)网上填报(11月10日—20日)
申报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报。可在11月10日前,登陆网报平台,先行填写内容。11月10日网报系统正式开放,开放后即可选择申报项目,进行提交。请务必在11月18日前完成网上填报,以便留出系统退回修改时间。
(五)材料提交(终稿):2020年11月20日止
1.申请人提交网报系统后,下载带有系统自动生成编号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1份,请贴上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提交打印件;
2.同时提交网报系统中上传的所有附件材料纸质件(用回形针或票夹固定,勿使用订书针等其他固定工具),顺序整理;
3. 学院收齐统一于11月20日11:30前报送至人力资资源部。
三、录取与派出
(一)国家评审与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于12月底公布。
(二)派出时间
2021年1月起(预计)-2021年12月31日。录取后,派出前需完成签证、国家及学校派出手续,请做好时间规划。
(三)管理与考核
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录取人员须与所在二级单位、学校签订访学协议后派出,管理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管理规定和协议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培养科樊莉萍
联系电话:68367955
电子邮箱:chuguo@swu.edu.cn
地 址:行署楼B栋131办公室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2020俄乌白计划项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