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设置过渡期,即“新文件”“旧文件”申报条件同时执行,评审程序及相关要求执行“新文件”,两种条件择其一,不可交叉执行。涉及教育评价改革中的“严格禁止类”“克服纠正类”等要求,有关申报条件按“新文件”中改革后的相关规定执行(如取消出国留学经历限制等)。2022年起“旧文件”申报条件不再执行。
1.“旧文件”及其申报条件执行标准详见上一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通知中《政策依据》(附件1):http://renshi.swu.edu.cn/s/renshi/index2/20200605/4124128.html
2.“新文件”详见本通知中《政策依据》附件1:
《西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试行)》(西校〔2021〕194号)(附件1.1)
《西南大学研究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办法(试行)》(西校〔2021〕74号)(附件1.2)
二、重要事项
(一)关于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
各二级单位须对本单位各系列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各二级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填写《西南大学教职工师德师风情况考察表》。考察方式、内容详见西校〔2021〕194号文件第八条、第十四条规定。考察结果须在各二级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请者须通过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方可进入后续申报评审环节。
(二)关于申报资格审核
申请者须符合文件规定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条件、教育教学条件、履职尽责条件、学术及业务条件等。各二级单位负责审核申请者申报资格,不符合资格条件者不得参加后续推荐评审环节。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研究项目与成果审核。“过渡期”研究项目与成果认定“新老标准”同时执行,具体由各二级单位科研工作经办人负责审核。教学科研主管部门提供相应审核标准信息,并提供政策咨询。
(2)关于业绩与成果有效期。各系列申请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有效业绩和成果均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至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且以成果正式出版、有关部门批件时间、证书颁布时间或科研项目立项等时间为准。
(3)有效通讯作者论文界定。通讯作者论文根据西校〔2021〕194号文件附件 2中说明第(三)点规定进行审核,具体由各二级单位负责审核认定。
(三)关于申报材料展示
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者全套申报材料(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和涉密材料除外)须在申请者二级单位网站进行全程展示,人力资源部网站汇总展示链接,展示期至学校职评工作结束。
(四)关于校外同行评审
根据文件要求,教学科研系列须通过相应类型校外同行评审方可进入后续评审程序。为保障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顺利开展,暑假期间已先行开展教学科研系列校外同行评审工作,须待外审结果反馈后方可启动推荐评审工作。教书育人校外同行评审、学术水平校外同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西校〔2021〕194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五)关于评聘推荐指标
根据学校岗位设置相关规定,结合各单位(系列)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各单位(系列)“十四五”期间高级职务评聘推荐指标,指标总量由各二级单位按一定原则统筹规划使用,学校每年根据学科发展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动态复核。中、初级职务不设评聘推荐指标限额。各二级单位(系列)推荐评聘指标方案由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项按西校〔2021〕19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
申请者和二级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下列相应系列申报指南及材料准备申报材料:
(一)教学科研系列(正常晋升、青年创新人才破格)
《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指南及材料》(附件2)。
(二)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职辅导员)
《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指南及材料》(附件3)。
(三)实验技术系列
《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指南及材料》(附件4)。
(四)其他专业技术系列
《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指南及材料》(附件5)。
(五)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系列
《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指南及材料》(附件6)。
四、工作日程
1.个人申报:2021年9月23日前。
2.二级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展示:2021年9月27日前。
说明: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其他专业技术系列、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经二级单位审核、推荐及材料展示后,申请材料报送相关系列牵头部门(附后)。
3.学院学术委员会、相关系列推荐组推荐评审及公示:2021年10月10日前。
4.学部学术委员会、相关系列评审组推荐评审及公示:2021年10月20日前。
说明:经学部学术委员会、相关系列评审组推荐评审通过人员材料报送人力资源部评聘科。
5.校职评专委会评审及公示:2021年10月31日前。
6.校长办公会审定及聘用:2021年11月15日前。
说明:学院学术委员会(相关系列推荐组)、学部学术委员会(相关系列评审组)、校职评专委会(自然科学组、人文社科组)等相关会议安排和评审要求,待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工作和纪律要求
(一)公开公示
二级单位网站公示或展示内容须通知本单位教职工;学校、学部和二级单位公示或展示内容均应面向全校教职员工可查阅。公示内容应明确公示期、反映问题的方式、渠道和要求,问题受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对实名书面反映问题的,须登记备案并对反映问题进行查核,根据查核结果处理并及时反馈。
(二)纪律要求
1.申请人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向评委说情或向评委会施加影响,不得干扰评审工作。
2.二级单位要切实履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主体责任,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和申报资格进行审核,组织好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质量考核等相关工作,把握评审工作的政治方向,做好评审工作的宣传动员,按规定将符合评审条件的申请人按照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3.各级评审(推荐)组织的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要加强自律并接受监督;必须严格执行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守保密原则,恪守职务评审工作的组织纪律;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挟私报复。
4.参与职务评审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或配偶是申请人的,召开的评审会议涉及此申请人时,应当回避;各级职务评审专家的回避按照学术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审监管
落实《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教师〔2017〕12号)要求。各二级党组织负责各单位评审工作的监管和申诉受理工作,校纪检监察部门和校工会负责学校评审工作的监管和申诉受理工作。
(四)违纪惩处
1.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术道德、评审工作纪律等情形的申请人,终止评审程序或撤销其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且 3 年内不得申报职务评审。
2.对二级单位未按文件规定规范执行的,且影响申请人资格和评审有效性的,一经查实,终止有关申请人的参评资格,或取消有关申请人通过的任职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核减相关单位推荐指标。
3.申请人、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和党政领导等违纪违规违法,或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取消相应资格,并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联系方式
1.工作服务与政策咨询
牵头单位与类别 | 联系人及方式 |
教学科研系列 | 各二级单位人事工作秘书 |
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职辅导员) 党委学生工作部 | 唐知然
68254226 |
实验技术系列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 张国娜 68250553 |
其他专业技术系列 | 图书资料 图书馆 | 王 杭
68254679 |
档案管理 档案馆 | 杨 怡
68252544 |
出版编辑 期刊社 | 柳为易
68252538 |
会计审计 财务部 | 赵兴明
68252201 |
卫生技术 校医院 | 胡晓琳
68253267 |
基建工程 后勤保障部 | 何丽伟
68253515 |
计算机工程 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 周 敏
68367900 |
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系列 人力资源部 | 潘 卓 68252356 |
研究项目与成果认定政策咨询 | 教学项目与成果 | 邓怡迷
68252390 |
课程建设类成果 | 杨丽媛
68254100 |
人文社科类项目与成果 | 吴淑爱
68253650 |
自然科学类项目 | 罗音久
68257221 |
王浴青
68251347 |
自然科学类成果 | 唐雪梅
68366726 |
职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李珂 68253486;潘卓 68252356
2.学术评审的组织指导
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艾芝兰 68254503
申报和评审过程中为及时通知重要事项,反馈有关问题,学校将在人力资源部网站“职评专栏”发布2021年职务评审重要事项说明(实时更新),并建立2021年职评工作QQ群(工作人员交流群)。
3.工作监督
纪委办公室 监察处:68251464
工会 教代会:68252508
西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附件1 政策依据.zip
附件2 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指南及材料.zip
附件3 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指南及材料.zip
附件4 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指南及材料.zip
附件5 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指南及材料.zip
附件6 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指南及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