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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博士后岗位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14日 14:4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博士后流动站、教学科研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博士后事业创新发展,吸引优秀博士来校从事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博管委、重庆市博管办关于博士后事业创新发展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切实做好全职博士后招收工作,现将博士后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全职博士后岗位

各流动站根据实际需求报送

二、选聘条件

1. 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博士后研究工作;

3.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 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学位时间不超过3年;

5. 主要招收全职博士后,严格控制“三类人员”比例。

三、选聘程序

导师审核推荐—单位资格审查—学术评审—引才风险评估(海外)—党政联席会决策推荐—流动/工作站审核—外籍、港澳台审查备案—思政考察—学校审批

四、其他说明

(一)工作待遇

工作待遇按照学校“含弘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执行。如有因“管理办法”中第十七条中情形退站的,须退还已经发放的基础绩效及生活补助。

(二)工作要求

1. 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择优选聘并合理安排工作进度。

2. 各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并按要求组织有关评审工作。若发现未按要求条件或程序执行,一经查实且影响申请者资格或选聘有效性的,终止申请者的本次选聘程序或取消其选聘资格,追究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并进行通报。

(三)时间安排

每月集中审核,2月、8月除外。

请各单位按时间安排报送材料,电子档汇总并以“单位+博士后选聘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szzp@swu.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琦 樊莉萍

联系电话:023-68254265

        

        博士后岗位选聘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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