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历提升
1.申请审批
拟进行学历提升,申请报考在职定向攻读学位者,应事前向所在二级单位和职能部门提交申请《教师访学、学历提升申请备案表》(附件1,1份),审批同意后方可报考。
申请人是组织员、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须经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方可报考。
申请人是辅导员的,须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批同意,方可报考。
申请人是实验技术岗人员的,须经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审批同意,方可报考。
(1)注意事项
2020年以后入职的实验技术岗人员,不得申请进行学历提升。
(2)其他事项
①申请人提交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需人力资源部签批意见。
②拟申请攻读西南大学教育学部“教育博士”者,《工作单位证明》由所在二级单位开具,《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由所在二级单位出具意见。
2.协议签订
申请人被录取后须在录取当年及时与所在二级单位签订协议。所需材料如下:
①《西南大学国内在职攻读学位协议书》(附件2,一式三份,其中二级单位留存一份、在职攻读学历者一份、人力资源部一份。乙方签字须为本人签名,并按手印;乙方所在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为院长和书记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③录取单位定向就业(委培)协议书(录取单位研究生院的协议)(原件,一份)。
3.备案
二级单位审批后上述①②③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回校报到
教师需在取得学历学位证后三个月以内,向所在二级单位报到。所需材料如下:
①学历证书;
②学位证书。
二级单位需在教师报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国内访学
1.申请审批
拟赴国内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访学,或赴国内著名企业开展生产实践等培训的,应事前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申请,且经审批同意。所需材料如下:
①《教师访学、学历提升申请备案表》(附件1,一份);
②邀请信/文件通知等印证材料。
2.协议签订
国内访学3个月以上的,申请人经审批同意,对方单位同意接收后,应及时与所在二级单位签订协议后派出。所需材料如下:
(1)《西南大学国内访学协议书》(附件3,一式三份。乙方签字须为本人签名,并按手印;乙方所在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为院长和书记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研修计划,包含计划安排、预期目标和任务等。
3.备案
二级单位审批后将《教师访学、学历提升申请备案表》、《西南大学国内访学协议书》(原件,1份)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国内访学不足3个月的,只需提交《备案表》)
4.提前/延期回校
(1)提前回校。教师提前回校需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个人申请,二级单位审核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个人申请需说明具体变更原因、时间等,本人签字、学院出具意见并签字盖章。)
(2)延期回校。延长在外访学期限需于访学期限届满前30日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如下材料,经二级单位审批同意后提交①③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①个人申请(说明具体变更原因、时间等,本人签字、学院出具意见并签字盖章。)
②访学单位同意延期信。同意延期信要求:访学单位专用信函纸,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国内职称、访学单位和身份、有效联系方式),同意延期原由,访学单位对申请人前期访学工作的评价,延期起止时间,访学单位签字及其有效联系方式。
③延期访学协议。
(3)延期时长说明
二级单位审批:申请延长期在12个月之内的,二级单位审批同意后,签订新的书面协议,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学校审批:申请延长期超出12个月(须在24个月之内)的,二级单位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审批同意后,签订新的书面协议。
5.回校报到
国内访学/实践技能培训结束后,教师需在三个月以内到二级单位报到,并提交相关证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在职做博士后
1.申请审核:
(1)拟赴校外在职做博士后者,应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申请《教师访学、学历提升申请备案表》(附件1,1份),二级单位审批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①“由在职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填写”栏,须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院长和书记签字)均签字、加盖公章后,提交人力资源部盖章。②该表为标准表,不可擅自更改表格内容。
2.回校报到:
教师需在出站后三个月以内,向所在二级单位报到。
二级单位需在教师报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博士后证书(复印件1份)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附件1:教师访学、学历提升申请备案表 .xls
附件2:西南大学国内在职攻读学位协议书.doc
附件3:西南大学国内访学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