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派出国(境)留学
1.申请国家留基委(CSC)项目
当年项目申请有关要求详见国家留学网页或人力资源部网页通知,请根据通知要求自行申报。
2.办理国家公派出国手续
(1)确定访学计划
联系外方,确定访学时间、语言、签证相关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若访学时间与申报时不一致的,请重新获取新邀请函;获取办理签证所需的外方单位材料(如:美国,DS-2019表)。
(2)签证办理
根据《出国留学人员须知》,自主了解签证相关要求,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阅是否需要提交补充材料,准备签证材料,建议提前3-6个月办理(各个国家签证耗时长短不一);
如需《回聘证明》(附件5,含在职、收入、回聘信息)办理签证者,下载《回聘证明》(中英文)模板,填入个人相关信息,并仔细检查无误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盖章。
(3)办理国家出国留学手续
按照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上公布的《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及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办理相关国家派出手续。
3.派出前变更留学信息
若有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变更留学国别或留学单位、缩短留学期限、放弃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等需求,具体要求如下: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申请表》(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下载),并根据申请事项按照平台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同申请书(说明具体变更原因、时间等,内容详实充分,需本人签字)提交至二级单位审批。
(2)单位审批。二级单位研究同意后,在个人申请书上出具意见并签字盖章,同其他材料报人力资源部。
(3)学校审核备案。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申请表》上签字盖章,由申请人扫描上传国家留基委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等待审批。
(4)西部项目延期改派手续
西部项目延期改派经学校审核备案后,需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申请表》和个人申请书纸质件一式两份提交到重庆市教委签字盖章后,方可扫描上传国家留基委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等待审批。
4.办理二级单位派出手续
教师公派出国3个月以上者,派出前均须与二级单位签订协议。二级单位须认真审核教师提交的出国有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将下列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签订《出国(境)安全防范承诺书》。
(1)《教师访学、学历提升申请备案表》(附件1,纸质件,1份);
(2)《西南大学出国(境)留学协议书》(附件2,一式3份,双面打印,提交纸质件。乙方签字须为本人签名,并按手印;乙方所在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为院长和书记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护照页、签证页(复印件1份);
(4)机票行程单(复印件1份);
5.行前教育
(1)教师须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行前培训(以当年通知为准),原则上高校教师“未培训、不派出”。
(2)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出国(境)留学人员应开展行前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培训内容,并加强心理、精神、道德和诚信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对留学人员国外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确保留学效益。
(3)请登陆平安留学网(https://palx.cscse.edu.cn/#/index)自学出国留学安全教育。
6.派出期间管理
出国(境)研修人员在外期间,应积极与所在二级单位、学校保持联系,每3个月向所在二级单位汇报在外学习研究情况,汇报时间不得超过当月25日。
7.提前/延期回国
(1)提前回国。教师提前回校需向留基委申请,并提交个人申请给所在单位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即可。(个人申请需说明具体变更原因、时间等,本人签字、学院出具意见并签字盖章)
(2)延期回国。延长在外留学期限需提前(国家公派出国人员于留学期限届满前3个月,学校公派于留学期限届满前30日)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
①个人申请。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管理规定准备相应材料,同个人申请书(说明具体变更原因、时间等,内容详实充分,需本人签字)提交至二级单位审批。
②单位审批。二级单位研究同意后,在个人申请书上出具意见并签字盖章,同其他材料报人力资源部。
③学校审核备案。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等待审批。
④国家留学基金委同意后,重新签订《西南大学出国(境)留学协议书》。
⑤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完善国外报备。
8.回国和回校报到
(1)留学回国人员应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回国报到,并按照留基委有关规定自行完成。
教师回校报到,二级单位需认真审核教师出国研修计划和任务完成情况。下列①②③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①《西南大学教师国(境)外研修回校报到审批备案表》(附件4)。
②护照。若为电子签,需教师提供相应的印证材料(例:留学国所发的Card);若因自助通关等情况无出入境章,需教师到北碚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即办护照处)打印出入境记录。
③相关学习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2)填写《出国(境)人员归国回访记录表》
(3)回校后,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成果交流为主题的学术沙龙(报告)。
(二)非公派出国(境)留学
1.确定访学计划
联系外方,获取外方单位正式邀请函/攻读学位录取证书,确定访学时间、语言、签证相关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同时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申请《教师访学、学历提升申请备案表》(附件1,1份),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派出。
2.办理所在单位派出手续
教师出国3个月以上者,派出前均须与二级单位签订协议。二级单位须认真审核教师提交的出国有关材料,将下列材料(1)(2)(3)(4)报人力资源部备案,(5)(6)由二级单位留存。
(1)《教师访学、学历提升申请备案表》(附件1,纸质件);
(2)《西南大学出国(境)留学协议书》(附件2,一式3份,双面打印,提交纸质件。乙方签字须为本人签名,并按手印;乙方所在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为院长和书记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护照页、签证页(复印件1份);
(4)机票行程单(复印件1份);
(5)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攻读学位录取证书。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③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
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⑤资金资助情况;
⑥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注:邀请函内容中申请人姓名、留学身份、留学期限、专业方向及外方签字缺一不可。英文以外语种出具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
(6)教师国(境)外研修与合作计划书(附件3)。
3.行前教育
(1)教师须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行前培训(以当年通知为准),原则上高校教师“未培训、不派出”。
(2)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出国(境)留学人员应开展行前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培训内容,并加强心理、精神、道德和诚信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对留学人员国外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确保留学效益。
(3)请登陆平安留学网(https://palx.cscse.edu.cn/#/index)自学出国留学安全教育。
4.派出期间管理
出国(境)研修人员在外期间,应积极与所在二级单位、学校保持联系,每3个月向所在二级单位汇报在外学习研究情况,汇报时间不得超过当月25日。
5.提前/延期回国
(1)提前回国。教师提前回国需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个人申请,二级单位审核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个人申请需说明具体变更原因、时间等,本人签字、学院出具意见并签字盖章。)
(2)延期回国。延长在外留学期限需于留学期限届满前30日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下列材料,经二级单位审批同意后提交①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①个人申请(说明具体变更原因、时间等,本人签字、学院出具意见并签字盖章。)
②国外导师同意延期信及中文翻译件。同意延期信要求:留学单位专用信函纸,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国内职称、留学单位和身份、有效联系方式),同意延期原由,导师对申请人前期研修工作的评价,延期起止时间,说明延期期间的生活费资助等经费情况(不低于基金委资助标准),导师签字及其有效联系方式。
③留学期间访学总结,目前在国外已取得的成果(请用中英文书写本人签字,英文版需外方合作者签字)。
④延期期间的研修计划(请用中英文书写本人签字,英文版需外方合作者签字)。
⑤延期协议。
(3)延期时长说明
乙方为自费出国(境)攻读博士学位的,原则上最多可申请延期24个月。乙方为受外方资助出国研修与合作的,访问学者(含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合作科研)留学期限最高为12个月,确因工作需要,经丙方审批同意后,最多可延长6个月。
二级单位审批:申请延长期在12个月之内的,二级单位审批同意后,与二级单位签订新的书面协议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学校审批:申请延长期超出12个月(须在24个月之内)的,二级单位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审批同意后,签订新的书面协议。
6.回校报到
(1)教师回校报到,二级单位需认真审核教师出国研修计划和任务完成情况。下列①②③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①《西南大学教师国(境)外研修回校报到审批备案表》(附件4)。
②护照。若为电子签,需教师提供相应的印证材料(例:留学国所发的Card);若因自助通关等情况无出入境章,需教师到北碚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即办护照处)打印出入境记录。
③相关学习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2)填写《出国(境)人员归国回访记录表》
(3)回校后,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成果交流为主题的学术沙龙(报告)。
注意:学校将不定期对留学人员出国手续、出国期间研修汇报情况予以抽查。
附件1:教师访学、学历提升申请备案表 .xls
附件2:西南大学出国(境)留学协议书.doc
附件3:西南大学教师国(境)外研修与合作计划书 .doc
附件4:西南大学教师国(境)外研修回校报到审批备案表 .xlsx
附件5:回聘证明(中英文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