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动(工作)站及个人: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5〕74号),为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加强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与合作,202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实施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同时,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2025年将首次开展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香江学者计划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
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面向内地博士申请,其中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须依托广东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申报。获选人员将进入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 2 年。
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资助经费为每人 36 万元人民币和 43.92 万港币(约合 36 万元人民币),其中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内地资助经费由广东承担。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
2025 年香江学者计划资助不超过 60 人,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计划资助不超过 20 人。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面向内地博士申请,其中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须依托广东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申报。获选人员将进入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 2 年。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资助经费为每人 36 万元人民币和 42 万澳门币(约合 36 万元人民币),其中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内地资助经费由广东承担。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
2025 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资助不超过 30 人,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计划资助不超过 10 人。
(三)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支付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工作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等费用。
2025 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计划资助22人以内。
(四)学术交流项目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2025年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150 人以内。(全国)。
二、申报条件及项目岗位目录
详见附件2项目申报指南及附件3、附件4岗位目录。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要求
(一)香江学者计划
申请人于3月10日—4月27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申请人于3月10日—4月27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申请人于3月20日—5月20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四)学术交流项目
申请人于3月1日—9月21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流动(工作)站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二)请各流动(工作)站按照申报指南及学校赴国(境)外交流相关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及政治素质考查(拟进站博士生)或师德师风考察(在站博士后人员、在职教师),并汇总通过审核拟申报人员,填写“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请各流动(工作)站将汇总表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PDF版本)发到指定邮箱swubsh@swu.edu.cn,香江学者计划及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汇总表在4月30日前提交,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汇总表在5月23日前提交,学术交流项目汇总表在9月24日前提交(也可在此之前根据申请情况按阶段分段提交),无需提交纸质件。各流动(工作)站提交汇总表中人员即为通过资格审查及政治素质考查(拟进站博士生)或师德师风考察(在站博士后人员、在职教师)。
(三)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申请人提交材料应当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博管办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四)其余未尽事宜,详见附件2申报指南。
五、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 袁夏梦 023-68254265
邮箱:swubsh@swu.edu.cn
人力资源部
2025年3月10日
附件1: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2:2025 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3:2025年度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岗位信息.xlsx.xlsx
附件4:2025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岗位信息.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