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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第2次引进人才特别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15日 10:3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18年第2次引进人才特别评聘工作,对拟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进行特别评聘。根据《关于印发< 西南大学引进人才特别评聘办法>的通知》(西校〔2013〕88号)文件,就2018年第2次引进人才特别评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政策

为确保政策延续和平稳过渡,2018年作为过渡期,同时执行《西南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办法(修订)》(西校﹝2018﹞52号,以下简称“现职评办法”)和修订前的《西南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办法》(西校﹝2012﹞159号,以下简称“前职评办法”)的“成果条件”;继续执行前职评办法的破格评审和以“高水平创造性成果”破格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体政策包括以下内容(详见附件7):

1.《西南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办法》(西校〔2012〕159号 )的成果条件、国(境)外留学(工作)经历要求、破格评审条件;

2.《西南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办法(修订)》(西校〔2018〕52号)的成果条件;

3.《西南大学关于以“高水平创造性成果”申请破格评审正高级职务实施细则》。

二、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的学术道德风范,身体健康。

2.申报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须达到“前职评办法”中破格晋升(职务破格)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论文条件”;部分学科“现职评办法”正常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成果条件”高于“前职评办法”中破格晋升(职务破格)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论文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须达到“现职评办法”正常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成果条件”。

3.申报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须达到“现职评办法”中正常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成果条件”。

4.已在985、211及重点专业性院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直接申请确认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已在非985、211高校及非重点专业性院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达到“现职评办法”中晋升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才可申请确认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

5.取得本学科领域公认的高水平成果者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6.申报晋升特别评聘高级职务的,必须有10个月及以上国(境)外留学(工作)经历;申报确认高级职务的,不受此条件限制。

7.原则上各单位拟引进人才只能在来校报到前申请参加一次特别评聘。申请评审未通过者,在有重要新成果发表的情况下,报到前可再申请一次。申请评审正高级职务未通过者,可在报到前申请评审副高级职务一次。如拟引进人才在来校报到前因时间安排未能申请参加特别评聘的,可参加报到后举行的最近一次评审。

具体条件及成果替换见附件7。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具体要求及材料下载(每次特评材料会有调整,请以以下链接的最新材料格式为准):

http://rczp.swu.edu.cn/s/rczp/index7/20181024/3582599.html

“务必”认真阅读,避免出现材料打印及装订等错误。

四、成果分类

项目分类和刊物目录执行学校新的成果分类办法,即《西南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西校〔2015〕620号文件)、《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以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西校〔2015〕621号文件、《西南大学音乐与舞蹈学、体育学、美术学及影视戏剧文学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西校〔2015〕622号文件)。具体成果分类办法及相关规定见附件6。

特别说明:

论文收录类型、分区及影响因子通过以下方式确定:

1.确定论文是否被收录及收录类型,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论文数据库网页查询的被收录及收录类型的截图证明或者教育部查新工作站检索证明);

2.分区及影响因子优先以《中国科学院SCI期刊分区表》(简称SCI.JCR)为依据;论文的影响因子及分区以论文发表年度对应的SCI分区表确定,如2013年发表的论文,参照2013年度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2016年及其以后的论文,参照2016年度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2012年发表的论文,以附件6中的2012年度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表为准;2013年以后发表的论文,分区以http://www.fenqubiao.com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由学院负责查询核实)。

3.如论文已经发表,且不能在《中国科学院SCI期刊分区表》中查询到,以教育部查新站的检索报告或网页查询到的该期刊分区的截图证明为依据填报,并且以发表时的最新目录确定。检索报告或截图证明须作为附件材料。

4.EI检索以《工程索引》(简称EI)为准,须提供检索报告佐证。

5.根据《西南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办法(西校〔2012〕159号)》,ISTP、EI检索的会议论文不作为申请职务评审的有效成果,学校仅认可EI收录的期刊论文。

五、申报日程安排

1.10月25日前,各单位组织申报人选准备申报材料;

2.11月1日前,各单位对申报人选的政治立场、师德师风进行审查,并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及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对申请者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进行初评;并在所在单位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和申报人员材料报送人事处人才服务科(弘文图书馆逸夫楼202室);

3.11月15日前,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外审人选;

4.11月30日左右,完成校外专家通讯评审;

5.12月14日左右,召开特别评聘会议,对申报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和聘任岗位进行评审。

六、评审相关说明

1.经特别评聘程序评审通过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从引进当年起4年内不占用所在单位的正高级职评指标;经特别评聘程序评审通过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要占用所在单位的副高级职评指标;请推荐单位择优推荐。

2.人才引进特别评聘通过的技术职务和聘任岗位时间为人才来校工作时间(特别评聘通过至来校报到之日期间刊出的文章,不能在申报高一级职务中使用)。

3.每位申请者的评审材料分别送5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审。校外5位评审专家通讯评审意见中,如有3位及以上专家的评审意见为“未具备”,则终止该申请者的评审程序。

七、引才单位工作要求

1.申请人要实事求是地填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造假或学术不端等行为,取消评审结果。各单位应安排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申报材料完整齐全、真实可信。

2.各学院(部)党委须对申报人选的政治立场、师德师风进行审查。各学院(部)学术委员会及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对申报人选进行初评,提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建议。

八、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干婷 高召锋

联系电话:023-68254265

地址:人事处人才服务科(弘文图书馆逸夫楼202室)

电子邮箱:rencai@swu.edu.cn

 

人事处

2018年10月15日

西南大学特别评聘附件2018-2.zip